广州深圳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仍为60%

2013年04月09日04:19  南方都市报

  南都讯 前日,北京宣布实施公积金新政,公积金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至70%,贷款利率为同期1.1倍。北京新政规定,借款申请人月均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,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%。

  昨日南都记者就此采访了广州、深圳两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部分银行,对方均表示二套房房贷政策暂时未有变化。

  目前两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均无变化,仍执行现行标准,即:即职工家庭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下(含90平方米)住房的,首付比例不低于20%;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,首付比例不低于30%;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%。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.1倍执行。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,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
  二套房商贷方面,广州地区中国银行、工商银行、建设银行、农业银行、交通银行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的支行均表示,目前贷款政策暂未受北京新政影响,各支行网点暂时未收到调整通知。

  记者采访的深圳地区银行业做出如上回应。银行方面表示,目前广深二套房贷首付仍为六成,利率为基准的1.1倍,在进一步细则出台前,暂时不会有变化。

  楼市新鲜事

  二手房市场火热 催生“业主代理人”

  到了签订三方协议时,才知道之前多次联系的“业主”只是代理人。近期有广州市民报料,火热的二手房市场催生了“业主代理”这个行当。

  对此,南都记者走访“业主代理”出现较多的广州白云及番禺区多个楼盘发现,由于很多业主是外地人,或工作忙经常不在家,一些“消息灵通”人士趁机与这些业主取得联系,获得代理权。

  “因为他消息比较灵通,知道一个楼盘哪里有在售房屋,会通过物管或者邻居,获得业主联系方式。”一名市区开发商告诉记者,这样的代理人,一旦与业主联系上,双方会签订一个委托书,业主委托代理人全权负责房屋的买卖联系。“代理人获取的利润空间很大,比如双方会签订一个价格,业主有意按100万元卖的房子,代理人告诉中介,这个房子要120万元,那么,多出来的20万元,就是代理人的。”该名开发商表示,代理人的身份与中介公司不会冲突,不会影响中介公司赚取佣金,目前反而有些中介公司为省事,就是直接与代理人联系,咨询楼盘预售二手房信息。

  统筹:南都记者 伊晓霞

  采写:南都记者 张艳芬 周昌和 谭希莹 邱永芬 伊晓霞 实习生许晓冰

(原标题:广深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比例仍为60%)

(编辑:SN0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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